【創設院】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創新設計學院公開徵求第二任院長候選人啟事
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創新設計學院公開徵求第二任院長候選人啟事
一丶依據國立高雄科技大學(以下稱本校)學術主管聘任及解聘辦法及本學院第二任院長遴選委員會 115年10月1日第一次院遴選委員會議決議辦理。公開徵求創新設計學院第二任院長(任期三年,連選得連任一次,自116年2月1日起聘之),歡迎各界推薦人選或自行應徵參選。
二丶公告報名期限:115 年10月8日至同年11月9日止。
三丶本學院設有文化創意產業系(含日四技、碩士班及碩專班)、工業設計系(含日四技、碩士班)及跨域互動設計學士學位學程(日四技)。學院簡介請參見網頁https://cid.nkust.edu.tw/
四丶院長候選人資格:除應符合「教育人員任用條例」任用資格及其相關規定外, 並應具備下列資格:
(一)教育部審定之教授資格者。
(二)具教育行政主管職務經驗,或曾擔任大專校院一級行政單位或學術單位主管。
(三)具有傑出學術成就,且專長與設計、藝術或社會科學領域相符。
(四)具有高度教育熱忱及前瞻性教育理念。
(五)具有卓越規劃、組織及領導能力。
(六)具有爭取及妥善運用資源能力。
五丶院長候選人推薦及參選方式:
(一)連署推薦:由本校專任教師五人以上連署推薦。
(二)遴選委員會推薦。
(三)自我推薦。
六丶候選人應提供下列資料:
(一)院長候選人資料表(含最高學歷及教授或相當教授資格之證件影本、曾任各項經歷之證明文件影本、著作、作品及發明目錄、學術獎勵及榮譽事蹟[含服務及貢獻]相關佐證文件影本、推薦人連署資料表及候選同意聲明書)。
(二)院務發展理念與抱負(以三千字為原則)【資格審查通過並公告之院長候選人,將另行通知辦理院務發展理念說明會】。
七丶候選人經遴選核定由校外專任教師產生時,應由學術單位原有員額或經校長同意暫由本校統籌員額,以編制內新聘專任教師 或借調方式聘任。其聘任並應依本校規定,提經各級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通過完成程序後,自次一學期聘任。
八丶候選資料表件請逕至本學院網頁「最新消息」項下之「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徵求創新設計學院第二任院長候選人啟事」下載,填妥表格後連同相關資料,請於 115 年11月9日(星期一)前,以掛號郵寄本院第二任院長遴選委員會收(以郵戳日期為憑),或於同日下午4時前送達本校燕巢校區創新設計學院6樓HS607院辦公室(以簽收時間為憑),電子檔並請於截止收件日前寄至本院公務信箱,逾期恕不受理。資格經審查不合格者,不另行退件【本啟事如有未盡事宜,悉依本校學術主管聘任及解聘辦法規定或遴選委員會決議辦理】。
九丶寄件及聯絡方式:
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創新設計學院院長遴選委員會
地址:824004 高雄市燕巢區深中路 58 號
聯絡人:周佩蓉小姐/電話:07-3814526 轉 18801~03、13201~02
公務信箱E-Mail:kaoffice01@nkust.edu.tw
創新設計學院第二任院長遴選委員會115年10月7日 敬啟
